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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武汉市文明单位”

作者:党群工作部编辑:人力资源部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4点击次数:

近日,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的决定》,我院再次榜上有名,连续十三次荣获“武汉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的成功获批,是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积极创建的结果,全面体现了学院的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一项丰硕成果。近年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院软实力,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近年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模范带头;常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民主规范,院务公开透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国家及省级大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优良,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德育工作不断创新,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精心打造和设计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校园氛围,办好体育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节等重大活动,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这些都极大地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彰显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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