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
组织人事部(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党员发展等工作。
(3)负责学校基层党建检查考评及党内表彰慰问等工作。
(4)负责组织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中层干部职数的核定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及有关干部推荐、考察和考核工作。
(7)负责挂职借调干部选派与管理,统筹负责对口支援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8)负责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9)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中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的推荐与联络。
(11)负责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建设和管理,支持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
(12)负责指导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13)负责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等统战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建设,配合做好党外代表人士任职举荐工作等,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实际困难。
(14)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
(15)负责各类专家、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遴选、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人才管理与服务。
(16)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培养及师资队伍日常管理与服务。
(17)负责组织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
(18)负责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管理人员晋级、聘任、轮岗交流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
(19)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聘计划及人员招聘、调配。
(20)负责教职工辞职、辞退、退休及延退、返聘等。
(21)负责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奖惩。
(22)负责制定校内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及工资、津补贴发放等。
(23)负责申报、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等。
(2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25)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的统计、发布与上报。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工作。
(2)履行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牵头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
(3)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选树和宣传等活动。
(5)围绕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与考核机制,突出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评价;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过程中的师德考核,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6)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做好教师职业发展中的师德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开展师德失范及违规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组织人事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部 长:彭汝生,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办公地点:知言楼301
工作人员:
王梅荣:负责薪酬福利、职称评审、合同管理、退休等工作。办公地点:知言楼312室
刘德康:负责人员招聘、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部门网站运行与信息管理、部门综合事务等工作。办公地点:知言楼316室
李晓亚: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各类考核、奖惩、教资认定、师资培训等工作。办公地点:知言楼3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