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16〕10号)精神,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凡我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申报的教师需要先得到外方学校的邀请函。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请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article/715),请于2017年1月5日至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写申报信息,并于2017年1月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二、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
1.请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2.请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报信息,并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3.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教师,亦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三、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1.请申报本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article/800),并2017年2月25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2.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四、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请申报本项目的师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s/780),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2.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于2017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知远楼308室外事处。
以上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赴美国访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2.赴非英语国家访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联系人:余学梅
电 话:82307059
办公地址:知远楼308室
外事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