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教师转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相关部门:
经学院批准,李琴、杨晓倩等两位同志从实验教师转聘为专任教师岗位。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非教师编制人员转聘专任教师暂行办法》(院字【2014】7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对以上两位同志进行转岗后试用期满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6日。
二、考核内容
试用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发展潜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专任教师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部门成立考评小组,采取“听、评、谈、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被考核人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试用期内工作总结并进行个人述职,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非教师转聘专任教师岗位试用期满考核表》(表格可在学院网页人力资源部“下载专区”栏下载,需正反打印,用蓝、黑色笔填写,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2、民主测评。部门考评小组组织职工代表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至少占本部门全体职工人数的70%,民主测评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部门考评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并上报测评汇总结果。
3、个别座谈。由部门考评小组组织部门代表参加座谈,参加座谈人数至少占本部门全体职工人数的50%,一般采取逐个单独谈话的方式,从德、能、勤、绩,优点和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谈话,参加考核的职工需回避,谈话记录交人力资源部。
4、综合评议。座谈结束后,部门考评小组要进行全面分析,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内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建议意见,填写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相关栏目,于2017年6月26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是学院对相关人员按期转正定级及岗位确定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于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院申请复核。
附:1、试用期满人员基本信息表;
2、试用期满职工民主测评表及统计表;
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非教师转聘专任教师岗位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试用期满人员基本信息表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岗位 |
试用期 |
1 |
生化系 |
李琴 |
女 |
198210 |
研究生 (硕士) |
湖北大学 |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 |
教师 |
20160708-20170707 |
2 |
艺术系 |
杨晓倩 |
女 |
198111 |
研究生 (硕士) |
湖北美术学院 |
水彩技法与研究 |
教师 |
20160708-2017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