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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部编辑:人力资源部来源:省教育厅职改办 发布时间:2016-07-01点击次数:

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条件,突出业绩;严格程序,公平竞争;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二、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院2016年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和评审条件

1、申报各系列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照省职改办2013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2、关于外语、计算机、转评等条件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申报审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和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送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2、院职改办审查、公示申报材料。

3、经院职改办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则下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停止申报一次。

(二)评审程序

召开院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有评审权的进行评审,没有评审权的进行推荐。

(三)公示程序

1、在学院网页或指定地点,对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公示。

2、公示院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有效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

五、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的规定

1、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职称,不再组织统一测试,水平能力测试以教务处统计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为依据,计算近4个学期(2014年9月—2016年7月)全院所有教师的平均成绩,申报人排名在本院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2、属于来院工作或转为教师岗位后首次上课的学期,或经教务处认定属于首次上一门新课的学期,该学期成绩可不计入。

六、科研成果限项申报规定

申报人择优选取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成果用于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无效。

七、纪律要求

(一)申报评审应按程序办理,若有意见、建议或补充说明,可以书面形式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无效。

(三)评审工作中若出现违反政策规定、违纪和不正之风的,可向院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四)院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职改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凡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院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职改办工作人员本人或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申报评审的,其本人应该回避。

八、职评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时间:2016年9月5日个人报名,各部门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二)受理材料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职改办(知言楼312室),逾期不再受理评审材料。

(三)材料审查时间:2016年9月9日-9月13日,院职改办及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申报评审材料。

(四)公示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综合情况一览表及材料。

(五)评审时间:2016年9月21日。

(六)公示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7日。

九、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教师系列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收取评审费用。其他系列待上级职改部门下发职称评审通知后收取。

(二)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申报职称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职称评审工作。

后附:2016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准备材料注意事项

院职改办

2016年6月30日

2016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准备材料注意事项

一、个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不装订成册部分

一、评审表

1、一式二份,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手工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不得自行打印表格,字迹清晰。

2、此表1-7页由本人填写。其中“工资”栏如不清楚,可不填。“照片”栏贴小二寸彩色照片。第3页,第5页,第6页填写时以教务处审核的最后结果填写,需与“一览表”和“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表”上一致。第7页,聘期考核情况严格以人事处公布的考核结果填写近三年考核情况(已上传到学院人事管理网上)。“师德档案有无不良记录”没有填“无”。

3、第8页由系部填写,主任签字,系部盖章。

二、综合材料一览表(在学院网页党群机构-人事管理-职称评审下下载,下同)

1、高校教师系列今年使用了新表,请下载填写。

2、严格按下载的表格模版格式进行填写,不要随意更改表格的样式,注意表格简明、美观。

3、必须用A3纸张打印,先只交一份,和其他材料一起交知言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51171193@qq.com

4、表格中的近五年教学情况(主要授课名称、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先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填写)。(9月6日至9月8日)

5、表格中任现职以来科(教)研情况由本人填写,由院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审核。(9月9日至9月13日)

6、填写须知:

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公示后不得再更改。

①教学材料

A、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B、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其他的奖励请不要填写。

C、减免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②科研材料

A、所填写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署名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明或立项证明。科研成果截至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

B、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C、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D、科研论文依照“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的顺序填写,并可在文章后把“权威”、“核心”等内容标明,以便审查。论文必须是第一署名或独撰的,第二署名的论文不能填写。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使用。

E、科研论著原件,必须按照一览表上所填项目提供,并按照填写顺序一一编号。论文、专著除提供原件外,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请务必在所提交杂志或书的目录中将本人论文用记号笔做出标注。

(二)需装订成册部分(依照以下顺序)

以下需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统一用A4大小纸张复印、装订。

1、封面(同上下载)

2、评审材料目录(同上下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按申报系列同上下载)

5、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按申报系列同上下载)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装袋)

7、学历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原件装袋)

8、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装袋)

9、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后另附相应免试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装袋)(同上下载)

10、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原件装袋)(同上下载)

11、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①“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按要求找相应部门审核签字。用A4纸张正反打印。(9月6日至9月8日教务处审核签字)

②教案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一讲的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教务处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9月6日至9月8日教务处审核盖章)

13、科研材料(原件装袋)

14、2013、201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5、个人业务总结

二、申报副教授人员需另外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1、封面;

2、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今年所有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申报人员仍需填写由省职改办统一格式的评审一览表(见附件),不得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网上申报及推送: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平台录入信息。

三、档案袋分装说明

1、每人共三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都须贴封面和封底。副教授和讲师所贴封面不一样,请分别下载粘贴。(同上下载)

2、每个档案袋分别装不同材料,具体如下:

一个装评审表、一览表和装订成册材料。(贴封面Word文档的第一个封面,副教授和讲师不一样)

一个装科研材料原件。(贴科研论文原件封面)

一个装证书原件。(贴证书原件封面)

四、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收取评审费用。

(二)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人力资源部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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